新获得北美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等金融资格证书,在我市金融系统或纳税关系在杭州市的金融行业工作,正常缴纳社保的金融人才。
对新获得北美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等国际通行金融资格证书的金融人才,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补贴。
I类:国家级领军人才,经杭州市认定的A、B类人才,金融顶尖人才;II类:省市领军人才,经杭州市认定的C、D、E类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专家,高端商务精英人才、金融领军人才、“金靴奔跑计划”创业人才;III类: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青年人才、高端商务青年人才等,以及其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实施“一事一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两年年均税收达到500万的,可享受3个III类申请名额;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所在企业可分别享受6个、4个III类申请名额;“金靴奔跑计划”创业企业注册落地并正常运营的(以申请首期研发经费为限)可享受2个III类申请名额;近两年年均税收达到50万、100万、300万的,可分别享受3个、5个、8个III类申请名额。
重点企业(不含房地产)近两年年均税收达到1000万以上且递增超过10%的,可享受3个III类申请名额;达到5000万、1个亿的,可分别享受8个、10个III类申请名额;
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年度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国内外企业(不含房地产),可享受3个III类申请名额;企业可在申请名额内自主决定配租对象,但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符合高层次人才申请资质的不占企业配租名额。已享受政府供地建有宿舍的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财政级次在上城区的企业;申请人必须与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创业人员必须持有营业执照;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OB欧宝娱乐、钱塘区)无房(含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各类住房补助,且在上述范围实际租住的。
1.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分别按照I类5000元/月,II类3000元/月,III类1000元/月享受租金补助。
2.租金补助按照先租后补的原则发放,区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和实际租住情况给予租金补助。
申报钱塘区“金牌工人”须在区内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3年(有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原则上应持有相应工种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生产、技 术、研发等工作的技术工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技术技能在杭州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获得杭州市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等以上荣誉;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市级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的选手。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企业、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
3.积极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所教学生成为企业的技能骨干,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区内规模型企业“首席技师” ,有较强技术攻关能力的技术技能团队带头人,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5.在区内同一家单位连续服务满20年,期间一直从事相关技能岗位的熟练技术工人。
获得钱塘区“金牌工人” 称号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技能津贴,补贴期限两年。
1.在钱塘区内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
对新评定为高级技师、技师的,分别给予 5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
1.博士、硕士、原“985”、“211” 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
2.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4万元、2万元、1.5万元;
1.人才租赁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在钱塘区工作,经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和经钱塘区人才分类认定的QA、QB、QC、QD、QE及QF类、QG类人才,世界前200所高校(以近1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以及与我区全面合作的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A类、QA类人才实施一事议。
2.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在我区工作、经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B类、C类、D类、E类人才,经钱塘区人才分类认定的QA、QB、QC、QD、QE及QF类、QG类人才,其中A类、QA类人才实施一事一议。
1.人才租赁补贴标准:A类、QA类人才实施一事一议。B类、QB类人才4500元/月,C类、QC类人才3500元/月,D类、QD类人才3000元/月,E类、QE类人才2500元/月,QF类人才1200元/月,QG类人才800元/月,补贴期限为3年。世界前200所高校以及与我区全面合作的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QG类人才的标准给予补贴。
2.人才购房补贴标准:A类、QA类人才实施一事一议,B类、QB类80万元,C类、QC类60万元,D类、QD类40万元,E类、QE类30万元,对在钱塘区外的杭州市主城区已有住房但未享受过杭州市住房优惠政策的,在钱塘区自购首套住房的上述高层次人才按相应类别减半给予补助。
1.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滨江区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在取得证书6个月内,以企业名义提出申请。
在滨江区内企业职工新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学用一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用于高技能人才个人奖补,其中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
在余杭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原则上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称,拥护中国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能水平,在本行业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于传、帮、带的职工中选聘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聘期两年。
对聘为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的给予5000元奖励,每年发放2500元,共分两年发放。
在余杭区范围内数字经济领域,优先推荐龙头上市企业、杭州鲲鹏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独角兽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市未来工厂、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类型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以及承担省“尖兵”、“领雁”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中认定“余杭工匠”。
2020年8月17日以后,在富阳区企业工作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技师及以上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1.中级职称(技师)1000元/人、副高职称(高级技师)5000元/人、正高级职称10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2.取得同一层次职称及技能水平的只发放一次补贴,在原等级基础上取得更高等级的,可再次享受。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由富阳区发放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单位的员工参照执行 。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9年12月3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且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首次提出申请需按规定在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含)以上;
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的按《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7号)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临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企业: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归属进行申报和审核。
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应为临安区级政府管理部门。
1.对新引进且达到服务年限的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毕业7年内的本科往届毕业生5万元、3万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
3.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3万元的生活补贴。
2.2021年1月1日(含)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临平区社会保险(不含补缴)6个月及以上(取证当月必须在临平区参保,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申请人参加鉴定(认定)、取得证书的程序需向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区内培训机构和区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可提出备案);
(1)同一年度取得多本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资助最先申请的一本。
(2)高级技师(一级)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发放每月补贴,停止缴纳临平区社会保险后,补贴将停止发放,后续将不再发放。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取得高级工OB欧宝娱乐、技师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的,分别给予个人2000元、5000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给予个人3年每月1000元补助。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21年1月1日(含)起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于2021年1月1日(含)后新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领时须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我区用人单位就职;
3.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人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别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2万元工作津贴,最长补助3年。
2.取得多个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一个资格享受津贴;高级工程师补贴发放期间取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未发放部分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标准给予;享受高级工程师补贴后,又取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标准给予补差。
2.专业名录:一级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OB欧宝娱乐、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律师、执业税务。
1.2016年1月4日(含)-2021年6月21日(不含)取得以下证书的: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给予6000元和10000元的学费资助;经考试或评审取得副高职称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资助,取得正高职称资格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经考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
2.2021年6月21日(含)之后新取得以下证书的: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资助;新取得正高、副高职称的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经考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