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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欧宝娱乐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16
 OB欧宝娱乐OB欧宝娱乐OB欧宝娱乐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7,537,46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冶金领域的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

  OB欧宝娱乐OB欧宝娱乐OB欧宝娱乐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7,537,46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冶金领域的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系统、转炉煤气除尘与回收系统、焦炉烟气除尘系统、煤气管网系统的特种阀门、法兰,应用于核电站的核级蝶阀和球阀、核级法兰和锻件、非核级蝶阀和球阀及其配套设备,应用于核化工领域的专用阀门及装备,以及应用于石油石化、煤化工、超(超)临界火电、LNG超低温阀门和法兰及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通过子公司瑞帆节能开展高炉、转炉干法除尘系统总包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业务。

  公司凭借多年来的经营管理经验,结合产品特点和业务发展需求,采取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符合行业特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和“适当储备”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采购渠道、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评定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建立了公平、公正、合理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遴选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展开,每年定期与主要客户洽谈产品供需计划。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力量和社会资源,实现“毛坯零部件、粗加工等部分委外,产品研发、装配检测、质量控制和营销管理以自主控制为主”的经营模式,掌握核心技术和工艺,实现共创、共赢、共享的目标。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模式,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的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重点突出技术领先、性价比好、服务优良的综合优势,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趋势,适时推出新产品以及老产品改进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开发团队,在公共媒介或市场渠道上获得公开招标信息,或通过原有客户推荐获得招标邀请,获得招标信息后,公司市场团队组织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营销团队等方面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和评估分析,为解决用户对阀门应用方面的难题和阀门全生命周期服务提供解决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客户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招投标的比例大幅增加,企业经营规模、生产能力、品牌影响力、竞争实力等为主要评价标准,而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和行业著名品牌受到了用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致力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技术交流、互访调研、合作研发等方式,与客户保持了互利互惠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和技术标准,采取严密的质量管控措施,保证质保体系持续、稳定、有效运行,在产品生产、品控、运输、交付等环节层层把关,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为了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市场细分及阀门管家信息化平台,了解顾客的偏好和需求愿望;除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经常沟通外,公司还组织营销和技术人员定期拜访客户,现场给予客户技术支持,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是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的理事长单位,是国内首批进军核电领域的阀门企业之一,在核电阀门产品领域,自2008年以来,公司已成为我国核电阀门的主要供应商,在已建设核电工程的招标中公司研制的各类核电阀门、装备等产品具有显著领先的竞争优势,至今已有超15万台各类核电阀门产品在线使用。公司紧跟国内核电技术进步,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专用阀门及系统装备的研制和开发,研发了满足第三代、第四代核电技术要求的阀门产品,覆盖AP1000、华龙一号、CAP1400、快堆及高温气冷堆等主力堆型,并在既有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产品品类,已具备核级蝶阀、球阀、闸阀、截止阀、调节阀、隔膜阀、仪表阀、地坑过滤器等产品的供货能力。近年来我国陆续核准建设核电机组包括漳州核电1-2号机组、太平岭核电1-2号机组、昌江核电3-4号机组、三澳核电1-2号机组等,核电新机组批准建设逐渐进入常态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政策引领下,公司核电阀门业务将面临较大发展机会。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涉及核电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坚持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将公司原核电事业部的全部业务和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等全部划转到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逐步实现从阀门向装备的拓展、从核电向核能的拓展、从项目建设向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拓展,神通核能已于2023年7月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23)17号)、(国核安证字Z(23)22号),并获批变更增加了核一级阀门“隔离阀、截止阀”的设计和制造许可。此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在国内锻制法兰制造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拥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一级法兰、锻件制造资质,并获批变更增加了控制棒驱动耐压壳种类,是国内核电站建设过程中核一级法兰、锻件的主要供应商。

  自2016年以来,公司积极布局核电应用后端,现已成功研发系列专用设备,该业务是公司继核电阀门业务之后,创新研发带来的全新增量业务,已给公司在核能装备领域的经营业绩成长带来较大促进作用。

  在冶金阀门产品领域,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资源,巩固并提升在冶金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围绕为解决客户难题作为研发创新的根本出发点,积极实施老产品拓展新市场、新产品覆盖老市场策略,以稳定可靠的质量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用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研发的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技术2018年在龙腾特钢得到成功应用后,已经向全国各大钢铁企业高炉系统推广,完成了江苏沙钢、津西钢铁、长治钢铁等几十座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利用的技术改造,未来还将继续扩大应用规模,实现新产品新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复制。在冶金行业通用阀门领域,公司近年来组织优势资源利用5G物联网技术建设的“阀门管家”项目在钢铁企业已得到了成功应用,该项目旨在为钢铁企业提供阀门全生命周期服务,便于实施寿命价格制,提高钢铁企业阀门备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降低备件库存量、提高经济效益,已得到了用户的积极响应和选用。

  在能源化工领域,公司开发的高性能蝶阀、高压蝶阀、耐磨球阀、低泄漏阀门等在巴斯夫湛江项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万华化学新材料项目、山东恒信新能源项目、华鲁恒升(荆州)基地、沧州旭阳化工等项目中中标;公司开发的耐海水关键阀门应用于巴斯夫湛江项目、华能通州湾电厂、中海油浙江LNG三期、荣盛石化金塘项目等海水管线上;公司开发的低温阀门大量应用于中石化低温乙烯装置上、广汇能源LNG接收站项目、温州LNG接收站等项目中。同时公司成功入围壳牌供应商名单,获得了巴西石油公司炼化装置阀门订单,在参与海外项目上实现了突破。

  在氢能源领域,公司投资设立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新能源”),大力布局氢能源阀门应用领域,通过子公司神通新能源开展氢燃料电池、储氢系统及加氢站等领域所需特种高压阀门的研发生产OB欧宝娱乐,相关产品主要面向35-105MPa高压氢阀,涵盖由制氢、储氢、运氢到加氢站用的高压阀门,应用场景包括加氢站、物流车、叉车、无人机、氢能电动自行车等,已具备批量供货的能力,已广泛应用于国内氢能应用大多数头部企业。在车载储&供氢系统方面,公司已完成70MPa和35MPa产品闭环,70MPa组合减压阀是国际领先的高集成度车载减压模块,是国内少数第三方检测的70MPa车载减压阀,现已交付用户使用,部分产品已实现出口。

  在半导体装备领域, 公司于2022年12月设立了子公司神通半导体,作为公司在半导体装备领域长期布局的桥头堡,主要研发生产半导体装备用特种阀门,为半导体装备及光伏设备所需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所需核心零部件产品提供配套。真空控压阀门要求具有极高的控压精度及响应速度,需要机械、电子、软件、测控等多专业相融合。神通半导体坚持建设自主软、硬件研发能力,包括机械设计、加工工艺开发、电路板设计、软件研发、中试等团队。不但能确保标准型号产品的性能和品质,还能从机械、电子、软件等多维度提供深度客制化服务。隔膜阀所通介质主要为电子级纯度的化学品,往往还存在腐蚀性,这就要求阀门具备极高的洁净度和可靠性。神通半导体从金属和高分子材料本身的研究出发,配合精密机加工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精密清洗技术、实验室分析技术,开发了一整套针对工艺气体阀门的制造和验证方法,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可靠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4年,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坚持“巩固冶金、发展核电、拓展石化、服务能源、立足国内、走向全球、高端产品服务高端客户”的市场定位,持续推进老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持续推进阀门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项目实施,提高产品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持续推进“两个极致”,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建设的高端装备孵化器获得了省级认定,为公司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研发和进步起到了引领作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550件,其中发明专利76件、实用新型专利472件、PCT2件。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205,993.76元。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新增订单25.21亿元,其中:神通核能11.02亿元,冶金事业部4.09亿元,能源装备事业部1.93亿元,无锡法兰7.01亿元,瑞帆节能1.1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322.38万元,同比增长0.48%;营业利润32,704.76万元,同比增长1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88.17万元,同比增长9.68%。

  公司持续扩大二个极致的研究范围,在核级蝶阀OB欧宝娱乐、球阀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对仪表阀降本、核电站用衬胶蝶阀降扭矩、气动装置标准化等课题开展研究,在确保核电阀门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核心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技术人员对阀门铸件的关键工艺进行了持续优化研究,提升了铸件一次合格率,为国内外重点项目提供了一大批高品质铸件,受到了用户好评。

  公司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发了地坑过滤器滤筒和过滤盘的自动化焊接装置,经工艺验证后已经投入使用,大大提升了焊接工作的效率,焊缝质量也得到极大提升。

  公司对上海宝钢近几年进口备件清单完成了调研,对阀门性能参数、工况要求及失效形式进行现场了解,在调研后,根据阀门失效情况,组织力量开展原因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制作国产化样机,开展工厂试验及现场试用,实现国产化替代。

  针对四氯化钛蒸发炉排渣作业中人工拆装盲板导致的效率低下与安全风险,设计院联合我司开发DN300 PN2.5电液动高温排渣阀系统。该方案通过耐500℃工况的特种合金阀体、硬质合金密封及电液联动控制模块,实现远程一键排渣,彻底替代人工操作,同时通过氮封保护与防爆设计消除四氯化钛燃爆隐患,构建安全的自动化排渣流程。

  针对固体颗粒、灰份、硫份以及生产后产生的灰渣、细粉等苛刻工况,公司研发了新一代C型球阀。采用偏心、偏置球、流线型腔体的结构设计,球面进行三层复合硬化处理,阀门的耐冲刷、耐磨损能力大幅提高。全面解决了阀门启闭过程中出现的卡阻、抱死、积渣结垢等问题。

  公司最新研制的四偏心金属密封蝶阀,通过引入第四个偏心的设计理念,全新的密封副结构形式,降低了阀门的启闭扭矩,提高了密封性能。同时通过四个偏心的优化配置,使阀门具备100%的高压反向密封能力。产品已开始投放市场,得到了客户好评。

  公司和燃气发动机企业联合研发的自力式微压调节阀,实现了超低压工况下提供精确压力控制。在燃气轮机系统上得到成功运用,实现该产品的国产化全面替代。本系列产品目前已实现批量供货,公司后续还在拓展海外市场,争取出口。

  公司和国内专业设计院针对海水阀门特殊工况,共同研制的耐氯离子腐蚀合金钢,抗腐蚀性能和机械性能远超过传统球铁类产品。目前已形成最大DN4000的铸件毛坯生产能力。先后为BASF湛江一体化、荣盛石化、山东裕龙石化一体化等项目上提供了大量产品,大口径海水蝶阀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

  无锡法兰研发的大型先进压水堆CAP1400机组余热排出泵F6NM锻件、快中子堆主蒸汽系统F91合金钢锻件等新产品通过鉴定并交付用户应用,受到用户好评。

  真空控压蝶阀在用户端实现了ALD、外延、长晶等应用的验证和小批量导入,超高纯隔膜阀实现了在MO源瓶、气柜、槽式清洗设备等应用的验证和小批量导入。

  成功研发了全系列中高压精密阀门,涵盖球阀、针阀、单向阀、电磁阀等产品,压力范围覆盖0-150MPa,并已实现批量化应用,广泛服务于加氢站、制氢设备及压缩机等关键领域;同时,完成了车载底盘全系列分配阀的研发,并同步建成自动化组装生产线,具备高效的流水化生产能力;此外,针对高原环境需求,成功研发了氧气呼吸阀产品,并已实现稳定批量化出货,为特殊场景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公司提出了让每一台阀门的使用寿命得到有效统计、每一个故障得到有效分析的目标,成立了阀门管家课题组,经项目组成员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对每一台冶金专用阀门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维修、直至下线失效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津西钢铁、日照钢厂等用户试用成功,取得了有关软件著作权,为推广阀门产品寿命价格制创造了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阅《2024年年报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孙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01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322.38万元,同比增长0.48%;营业利润32,704.76万元,同比增长1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88.17万元,同比增长9.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别提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各项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881,740.8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926,048.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7,852,190.15元,减去2024年支付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81,205,993.76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601,888.78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公司202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014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00Z021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的履职表现,在考虑上年度薪酬及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年薪85万元(含税),该薪酬方案将根据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长韩力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在考虑上年度薪酬及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含税)为:总裁吴建新65万元、副总裁张立宏55万元、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55万元、副总裁缪宁55万元、副总裁李曙55万元、副总裁陈林55万元、副总裁邢懿55万元、副总裁赵文浩55万元、副总裁吴昱成55万元、财务总监林冬香40万元,上述薪酬方案将根据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吴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23.3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3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

  公司拟变更“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项目实施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进行调整,由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增资,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5,550.00万元人民币对无锡法兰进行增资,其中10,000.00万元计入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增至2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无锡法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2025年5月7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确认书》;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在本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①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②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③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01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322.38万元,同比增长0.48%;营业利润32,704.76万元,同比增长1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88.17万元,同比增长9.6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别提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各项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881,740.8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926,048.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7,852,190.15元,减去2024年支付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81,205,993.76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601,888.78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公司202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拟变更“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无锡法兰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881,740.8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926,048.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7,852,190.15元,减去2024年支付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81,205,993.76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601,888.78元。

  2、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19,055.68元。公司202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和特别分红,也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4、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合计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 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633.58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083.3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38.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111.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修订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一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 2022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为 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该专户仅用于无锡法兰“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无锡法兰连同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38.89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 年 4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募集资金 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工作已在2022年上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详见本公告第二节“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中(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无锡法兰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账号:6)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757.21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来源如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七)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安全风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3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OB欧宝娱乐,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增资。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存放在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8)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无锡法兰已于2024年6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4,742,313.38元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无锡法兰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原定计划,由公司向无锡法兰以借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现为了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和资金管理效率,拟将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无锡法兰增资。

  通过增资方式,公司可以更直接地将资金注入无锡法兰,增强其资本实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支持;其次,增资方式有助于优化无锡法兰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无锡法兰的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从公司整体利益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发,仅是对资金使用方式的优化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通过增资,无锡法兰的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向无锡法兰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该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元,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单位: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止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2)。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7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其余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